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当事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判定的活动。
司法鉴定属于科学实证活动,其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之一,对案件的裁决具有重要的乃至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司法鉴定属于司法活动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诉讼程序中,一方当事人为承担证明责任中的行为责任,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并获准许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或人民法院指定的具有审计相关技术的中介机构,运用专门审计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出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审计是指在诉讼中接受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当事人的委托,对涉及诉讼的经济事项的事实、形成过程、原因及结果进行的专项审计。通常对这种审计实施特殊的审计程序,其结果具备法律效力。司法审计的目的是发现问题,涉及钱款、权利的工作岗位都有可能滋生腐败,审计说就是监督财务方面的真实性以及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