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
境内资金的合法合规性,是审核部门严控的目标之一。依照程序,境内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自有资金证明,以证明用于海外投资的资金来源正常。如果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融资,还需要提供含有融资金额的意向书。而公司管理层也需要出具同意海外投资的决议书或同意出资决议书,才能通过资金来源审核。
办理ODI所需材料
1、境内公司执照副本原件
2、公章
3、Zui新的财务审计报告
4、境内公司法人、股东、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为公司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境外公司章程以及翻译件(如果境外公司已存在)
6、出资商业计划书或者市场调查等等、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梗概、投资环境分析评价梗概(请提供梗概,具体由我司操作)
7、境内、外产品简述,获奖荣誉或资质证书等,并附图片
8、提供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原件(抬头:致北京市商务局/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若为并购需要出具并购相关合同、协议;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对账单;出具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