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不少于1人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医疗器械或医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以上两类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经营过程中的质量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办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人员要求:
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不少于1人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医疗器械或医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以上两类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经营过程中的质量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医疗器械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经营设备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产品性能的售后服务人员;
以上人员均应接受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且应在职在岗,不得在企业内部和其它单位兼职,并保持相对稳定。担任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